遺產繼承服務
協議繼承
全體繼承人共同協議,依法完成不動產移轉登記
什麼是協議繼承?
就是(所有)繼承人坐下來協調好遺產應該怎麼分配。 譬如:媽媽過世,爸爸及小孩們必須達成一份協議並且親自簽名蓋章,所以只要有一個繼承人不同意,整份協議就無法成立。
實務上
協調的時候,常會開始變成翻舊帳大會,大哥都沒有照顧爸爸、二弟都沒有出喪葬費用、三妹嫁出去的女兒不可以分家產、老四以前爸爸有給你多少錢買房子應該要扣掉、老五說爸爸有說要給我這間房子;還有兒子為什麼要和女兒平分,要平分財產可以,必須共同祭拜,太多太多,通常遺產多爭執就多,遺產少感情通常就更好。
弄得不好可能就是對簿公堂,或者造成大家最不喜歡的一般繼承也就是公同共有。
民法第 827 條第一項
依法律規定、習慣或法律行為,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,基於其公同關係,而共有一物者,為公同共有人。
說人話就是拿到一份既不能買賣也不能貸款也無法單獨使用,但卻要每年繳納房屋稅地價稅的不動產。
什麼是預立遺囑?
家族有資產的民眾,真心建議由有經驗的律師或是代書幫您做[代筆遺囑]
仲明地政士事務所代筆遺囑20000元起
代筆遺囑無法遏止兄弟姊妹的爭執但
1.可以減少後代對簿公堂
一份好的遺囑,全程錄音錄影,即便遇上有心人。
2.可以讓過世的人真正分配給他想要分配的人
代書等等專業人士會告訴他,怎樣的遺囑符合法律規範。
3.減少自書遺囑的錯誤
自書遺囑或是密封遺囑,民法規定相當複雜,一般人不小心就會漏掉某一個小細節,小簽名,造成整份遺囑被對方律師攻擊而無效。
4.費用較低
5.可以透過指定遺囑執行人方式,不論後代是否同意安排,代書都可以直接辦理
比較特殊情況是,過世的人年輕時沒有結婚沒有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都不存在,法定繼承人變成兄弟姐妹,大家都希望可以拿多一點,大家也都無力承擔後續祭拜的任務,雖然民法已經於115年7月28日通過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(注意不是應繼分),意思是若有留下遺囑,則可以不必分配給兄弟姊妹。
立遺囑人可以捐給某醫院、某慈善機構、某位看護、某心愛的男朋友、女朋友。
仲明地政士事務所專業細心、經驗豐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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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議繼承登記 費用依案件複雜度報價